各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站自成立以来,义工队员在校内外积极开展义工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涌现出一批优秀干部及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弘扬奉献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上海师范大学 “慈善之星”、慈善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
2、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
3、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1、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评选对象:本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
2、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评选对象:慈善事业部主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各学院义工队队长;
3、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慈善事业部干事、各学院义工队队员;
三、评选安排
1、4月16日—4月23日,参评学生报送“慈善之星”、慈善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申请材料,材料仅收电子版,具体请见报送要求;
2、4月24日-4月2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评审小组对各项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评议;
4、5月上旬,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条件
1、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
(1)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平均绩点超过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参加校内外各项慈善公益活动,公益活动时间40小时以上;
(3)在校期间曾组织策划过院级或参加校级慈善公益活动2次及以上,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4)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
(1)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平均绩点超过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参与组织校、院级慈善义工活动,公益活动时间20小时以上,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慈善活动组织管理能力,部门工作或学院义工活动管理有序;
(4)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
(1)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平均绩点超过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慈善义工活动,公益活动时间20小时以上,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评选名额与表彰
本次评选设: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500爱心币。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300爱心币。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300爱心币。
六、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
需提交申请表、事迹介绍、佐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四、附件五)。
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shnucspj@sina.com,邮件命名方式:评选项目+校区+学院+姓名。
截止时间:
电子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6:00前。
联系部门: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慈善事业部
联系方式: 扫码入群咨询(解答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七、特别说明
1、参加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评选的可以同时参加“慈善之星”的评选;未能被评选为“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者,可转入“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但三者不可兼得;
2、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慈善事业部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3、本活动解释权最终归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9-2020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2-2019-2020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3-2019-2020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