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各学院和各位义工队员在校内外积极开展义工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涌现出一批优秀干部及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弘扬奉献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 “慈善之星”、慈善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
2、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
3、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
4、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集体
二、评选对象
1、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评选对象: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评选对象:慈善工作站主管级以上学生干部、各学院义工队队长;
3、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慈善工作站干事、各学院义工队队员;
4、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上海师范大学各学院慈善义工分队;
三、评选条件
1、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
(1)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参加校内外各项慈善公益活动,活动时间40小时以上;
(3)在校期间曾组织策划过院级或校级慈善公益活动2次及以上,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
(1)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慈善义工活动,活动时间20小时以上,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慈善活动组织管理能力,部门工作或学院义工活动管理有序。
3、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
(1)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慈善义工活动,活动时间20小时以上,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集体
(1)学院慈善组织机构完善,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2)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开展过五次及以上慈善公益活动,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并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活动开展深入扎实,成效显著。
四、评选名额与表彰
本次评选设: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500爱心币。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300爱心币。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300爱心币。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集体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1000元。
五、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
申请表(详见附件),后附相应字数的事迹介绍,评选“慈善之星”、慈善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还需附加佐证材料,如学院教务盖章的成绩单、公益活动时间证明等;先进集体、“慈善之星”、慈善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徐汇校区交至香樟苑402室,奉贤校区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
电子版材料:
仅需提交申请表+事迹介绍;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方式:校区+学院名称+姓名+评选项目。发送邮箱为:1913180297@qq.com。
截止时间:
4月17日16:00前;
六、特别说明
1、参加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先进个人评选的可以同时参加“慈善之星”的评选;未能被评选为“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者,可转入“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2、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慈善工作站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3、本活动解释权最终归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一: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二: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优秀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三: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四: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上海师范大学慈善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