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惠桃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仰乔 胡发布时间:2020-04-08浏览次数:1738


为激励当代大学生奋发图强,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青年人才。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校友陶军女士在上海师范大学设立惠桃助学金,旨在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在新时代背景下传承坚守信念、努力奋斗,勇于担当、吃苦耐劳等优良品质,在新历史机遇下勇于创新、脚踏实地,做好社会主义接班人。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上海师范大学2018级家庭困难本科学生(专升本除外,生源地不限)

二、资助名额全校共30人,各学院可推荐1-3

三、资助金额:每人2000

、申请对象及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

  3. 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爱心积分累计高者优先;

  4.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 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已通过当学年学校困难认定;

  6. 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同等条件下,有贷款学生优先;

  7. 本人承诺将助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申请材

  1. 登陆http://xgxt.shnu.edu.cn,在线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注明“惠桃助学金”,填写完成后提交校、院两级审核。纸质材料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一式3份。待开学后由学院统一交至两校区资助办;

  2. 学生提供2018-2019学年成绩单电子档。登陆教务系统,查询当年度学生个人成绩,并在申请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纸质材料学院盖章,一式1份,待开学后由学院统一交至两校区资助办;

  3. 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按困难程度排序),“申请项目”注明“惠桃助学金”,电子版1, 纸质版1份,学院盖章。待开学后由学院统一交至两校区资助办。

六、申请日程安排

  1. 2020415日前,学生本人可对照有关条件,在线申请;

  2. 20204171600前,学院的申请名单经初审后,在全院听取意见,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申请材料待开学后,可送至两校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并将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mengsy@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惠桃助学金材料”,文件名为“**学院-惠桃助学金汇总表”

  3. 20204月下旬,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其他注意事项

  1.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 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4. 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受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5. 受助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感谢信》,向捐助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助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6. 连续受助同一项目两年(包括两年)以上学生须每学年6月份填写上交《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表》,向捐助方汇报受助一年中各方面表现情况以及助学金实际使用情况,并主动提出继续受助的申请;

  7. 受助学生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可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参加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活动;如连续受助,该学生须每学年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完成20小时公益时间,或至少参加20小时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活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未完成将取消该学生继续受助资格,其他学生可申请替换。

  8. 原则上,当学年只能享受一次社会助学金项目,且累计一学年获得资助经费(包括国家助学金、资助性质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得超过上海市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13402092797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汇总表(2020版).xls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