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 “勤助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干部、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杨茹婷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3613


各学院:

为展现我校学生勤劳自立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5月修订)》相关规定,同时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干部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干部

3、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所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者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干部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校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主管及以上人员

3、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所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者(包括校内职能部门、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者,校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实践部所属送报队、海报清洁队等工作人员,校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家教组教员)、校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全体学生。


、评选条件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包含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内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表现优异,能展现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起到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干部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包含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工作踏实肯干,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认真组织与开展勤工助学日常工作及各类活动;所在部门均能完成职责内工作,绩效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

3、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本学年无挂科现象,累计绩点超过2.0(包含2.0),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在校内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踏实肯干,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评选名额与表彰

本次评选设:

1、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600元;

2、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干部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3、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报送要求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截图;

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fengxiansjb@163.com,邮件命名方式:评选项目-校区-学院-姓名,例如:勤助之星-奉贤-人文-张三。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两校区资助中心:徐汇香樟苑402;奉贤大学生活动中心211。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417日下午5:00


、特别说明

1、参加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评选的同学,可以同时参加勤工助学优秀干部、先进个人的评选;未能被评选为“勤助之星”同学,可转入勤工助学优秀干部、先进个人的评选;未能被评选为勤工助学优秀干部者,可转入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以此类推,三项评选不能兼得;

2、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3、本活动解释权最终归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助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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