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学校将为部分外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23年寒假返乡相关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以下条件需全部满足)
1.通过2022-2023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我校非上海户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3. 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
二、补助要求
1.在校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的;
2.截至2023年3月,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如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贷款金额外无欠费的;
3.学生本人将于2023年寒假返回生源地,并于2022年12月29日(含2022年12月29日)前返乡,且于开学前返回学校;
4.提供学生本人返乡车票等凭证,往返交通工具一般为长途汽车、火车(硬座)或动车(二等)等。
三、补助标准
学校原则上根据学生的返乡路程远近发放路费补助,参照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座)票价,一般分为四档酌情发放:
1.浙江、江苏、安徽:50-100元;
2.华北、中南、华东地区(浙江、江苏、安徽除外):100-200元;
3.西南、东北、东南、西北地区:200-300元;
4.西藏、新疆地区:300-500元。
具体省、区、市划分详见地区划分参考。
四、申请流程
1.准备工作:学生保留返乡车票等相关证明。
2.学生申请:
(1)申请学生本人在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2日全时段,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https://xgxt.shnu.edu.cn/(如需在校外使用,请通过校外访问通道vpn登录)。
(2)在学生事务大厅页面打开资助项目,选择路费补助申请,如实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寒假返乡相关补助申请表》,附件上传本人返乡车票。
3.学校审核:2023年3月下旬,学校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补助发放
对于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生工作处会在2023年4月上旬将补助款项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若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将收回补助款并根据有关政策取消当事人的资助资格。
六、 地区划分参考
1.华东地区:福建、江西、山东。
2.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3.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4.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5.东南、西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6.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7.新疆、西藏地区。
七、其他
联系人:阿不都沙拉木老师17710656795@163.com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