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阿不都沙拉木发布时间:2025-10-16浏览次数:179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通过本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预科)

二、资助标准

第一档:针对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资助1900元;

第二档:针对困难等级为“比较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资助1650元;

第三档:针对困难等级为“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资助14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学年校认定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申请受理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

各学院组织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自主申请20251016日至1020日,申请学生须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学工一体化系统(https://xgxt.shnu.edu.cn/),在“学生事务大厅”界面选择“国家助学金”——“2025-202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进行在线申请。申请完毕后,经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下载《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

院级审核及上报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院级审核须最晚于1021日点击学院审核通过并完成上报并请最晚于1021日将学院《初审汇总表》纸质版+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上交所在校区资助中心(徐汇:西部球类馆副楼101,奉贤: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A108)。

备注

(一)本学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且通过2025-2026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此项;

(二)符合此次申请条件的同学中如遇自主放弃申请(此项特指已申请并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学生放弃秋季国助)、最近发生学籍异动(如:休学、退学)等特殊情况,请学院及时反馈校资助中心;

(三)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六、附件

附件1 2025-2026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学院初审汇总表(样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