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22年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杨茹婷发布时间:2022-10-21浏览次数:2270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传递党的关怀、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进一步提升“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育人质量,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相关爱心企业、高校共同开展“2022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为青少年成长发展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根据捐助方的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2022级贫困优秀本科学生(专升本除外)


二、资助名额

 全校共15人,各学院推荐1-2人,每人4000元。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

3.品学兼优,且来自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含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持证残疾学生等情况)、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因失智失能或进城务工等因素导致出现特殊困难的家庭、因遭受突发情况(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导致出现明显经济困难的家庭。

 4.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爱心积分累计高者优先;

 5.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6.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已通过当学年学校困难认定;

 7.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同等条件下,有贷款学生优先;

 8.本人承诺将助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四、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2022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在一页内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签字盖章;乡村振兴办或村委会或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确认意见一栏无需填写盖章;

 2. 由学院汇总的《“2022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受助生汇总表》(附件2),“申请项目”注明“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金”,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学院推荐学生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感谢信》(附件3),捐助方为“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500字以上,在一页内打印或正反面打印,纸质版1份,并由学生本人签名。


五、申请日程安排

 120221027日前学生可对照有关条件进行申请;

 22022114日前,各学院的申请名单经初审后,在全院听取意见,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处复审。申请材料可分别送至两校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并将《“2022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受助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yw1221@shnu.edu.cn ,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如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汇总表”,汇总表文件名为“**学院-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金汇总表”;

 3202211中旬,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4.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受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5.受助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感谢信》,向捐助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助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6.受助学生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可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参加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活动;如连续受助,该学生须每学年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完成20小时公益时间,或至少参加20小时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活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未完成将取消该学生继续受助资格,其他学生可申请替换;

 7.原则上,当学年只能享受一次社会助学金项目,且累计一学年获得资助经费(包括国家助学金、资助性质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得超过上海市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附件1:2022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2:“2022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受助生汇总表.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感谢信(2022版).doc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