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者:杨茹婷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1656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通过我校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高年级本科生(2019级、2020级、2021级)

目前已下发各学院的1078名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高年级本科生中:

(一)学籍异动(新休学、考取外校插班生、今年秋季入伍等)的非在校生不申请;(二)退役士兵不申请(一律走退役士兵专项国助)


二、资助标准

第一档: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750元;

第二档:困难等级为“比较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500元;

第三档:困难等级为“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25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申请流程

此项目的申请和评审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须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学工一体化系统(https://xgxt.shnu.edu.cn/),在“学生事务大厅”点击“国家助学金”——“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进行在线申请。

(二)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核对名单,需于1010日完成如下内容:

1.在学工一体化系统中点击学院审核通过并完成上报。

2.将初审后填妥的2022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第一批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atin@shnu.edu.cn

(三)上交材料

学院审核通过后,须通知申请学生再次登录学工一体化系统,打印《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

学院最晚于1014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交至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申请表》均需学院盖章。

学院报送材料排序规则:《汇总表》序号从1开始、按学号由低到高升序排列,后附《申请表》的排列顺序须与《汇总表》所列顺序一致。

五、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工作处提出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通过校级困难认定的生不能享受此项资助。

(二)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附件1 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第一批)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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