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对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本科生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周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本次申请只对应2025-2026学年,不涵盖后续学年。
二、贷款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无需对应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以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
三、贷款申请时间
2022、2023、2024级本科生:即日起——2025年10月10日
2025级本科生(含预科):自正式录取之日起——2025年10月10日
四、贷款额度
本科生最高可贷20000元/学年。
五、操作说明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操作说明参见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发布的“一图读懂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5版)”:
https://mp.weixin.qq.com/s/qzmUVwvgPtVNCKYF2uZAqA
六、回执校验码采集
办理成功后,学生会获得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收到“助学贷款申请已受理”的手机短信提示,其中包含本次贷款的回执校验码。请于9月22日前网上提交回执校验码,提交方式为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问卷:
(此二维码适用于我校本科生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回执码采集)
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无需上交学校。
七、后续放款
学生若以此次贷款来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贷款放款后贷款总额中的学费及住宿费金额将由生源地银行转入学校,用于抵扣学费及住宿费;
贷款总额中若还包含生活费,贷款放款后该项金额将保存在学生本人的贷款指定账户(该指定账户一般为支付宝、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中的一种,具体参见学生本人《贷款借款合同》“第二条 账户开立”),学生可自行提取。
八、其它事项
(一)同一学年内,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得同时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2025-2026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将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校级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热线:95593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