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
仅针对截至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仍未获得创新实践(实践)课程学分的2021级本科生。
二、实施时间
2025年2月24日8:00至3月10日11:00
三、认定平台
学习通“创新实践”应用模块
四、实施方案
1.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但未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获得学分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双创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A和B+,赋分90和85)。
2.无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的:按照“五、补认定标准”的标准进行认定。
五、补认定标准
(一)参加上海师范大学专创融合商业计划大赛
1.获得奖项:成绩为B(统一赋分80)。
2.仅参加未获得奖项: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二)参加非《上海师范大学本科学科竞赛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竞赛目录”)中所列比赛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成绩为B(统一赋分80)。
2.获得其他级别奖项:成绩为C(统一赋分70)。
(三)参加学科竞赛目录中所列比赛或其对应的校级比赛,但是未获得奖项:提供参赛证明,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四)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校级及以上立项成功但是未结项: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2.院级立项成功并结项:成绩为C(统一赋分70)。
3.院级立项但未结项: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五)“三大赛”报名
已在“三大赛”官网报名但报名时间不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内、未在“三大赛”指定官网报名但报名参加了校内选拔赛: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三大赛”的官网报名通道: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挑战杯官方网站(https://gaoxiao.tiaozhanbei.net/d59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2024年为在挑战杯公众号。2024年创新大赛和小挑的校内选拔赛为学院收集报名材料统一交至双创学院。
(六)自主创业
注册企业但未满一年的,成绩为B(统一赋分80)。
(七)专创融合论文
阐述所学专业或学科的创新型应用场景(1000字左右)或撰写一份商业计划书(无固定模板),须原创,不可抄袭,抄袭按照考试作弊处理: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注意:补认定的同学只需在以上7种方式中选择1种方式进行申报。
六、认定流程
学生在学习通“创新实践”应用模块提交申请——双创学院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成绩录入(5月1日前)
七、操作指南
请仔细阅读附件2(操作指南)和附件3(材料示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未按照填报要求填写可能会影响审核进度和成绩判定。
特别提示:在学习通中填报时,有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材料的同学,“申请类别”按照实际申请材料的类型选择,不要选择“毕业班补认定”选项,否则会影响成绩判定;无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材料的同学,“申请类别”务必选择“毕业班补认定”。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1-54642704
双创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