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者:阿不都沙拉木发布时间:2024-11-06浏览次数:57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 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通过2024-2025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4本科新2024级预科、2024专升本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举办的各项义务劳动及各项公益活动。

(五)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三、减免标准

(一)孤儿、烈士子女,减免学费3000元。

(二)当学年学费1万元及以上的,减免学2000

(三)当学年学费低于1万元的,减免学费1500元。

、流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

116日起,学生开始线下书面申请。学生将填妥的《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打印,本人黑色水笔签名交学院。学生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填写注释(附件2)。注:《申请表》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能分页。

(二)学院初审及上报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确定本学院符合减免条件的初选名单及资助额度。若学院初审后有调整资助名单或资助额度的,请最晚11111200前反馈给资助中心王老师。

汇总表》纸质版+生《申请表》纸质版最晚请于1115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徐汇:香樟402,奉贤:新大活A108《汇总表》需学院盖章。

学院报送材料排序规则:《汇总表》序号从1开始、按学号由低到高升序排列,《申请表》的排列顺序需同《汇总表》所列序号一致。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及减免额度,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5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之前学年已享受过此项的此次不重复资助;

(二)如有个别学生因家庭经济条件改善而放弃此项资助的,请学院及时报备校资助中心;

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六、相关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七、附件

附件1 《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2 《申请表》填写注释.docx

附件3 《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