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阿不都沙拉木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10


我校2024-2025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申请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通2024-2025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2024级本科生以及本学期申请并通过认定的2021-2023级本科生(不含退役士兵)。

二、资助标准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最新下达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要求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学年校认定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七)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申请受理

秋季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的申请和评审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

各学院组织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自主申请20241025日至111日,申请学生须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学工一体化系统(https://xgxt.shnu.edu.cn/),在“学生事务大厅”界面选择“国家助学金”——“2024-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进行在线申请。申请完毕后,经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或者学生本人从系统中下载《申请表》。

院级审核及上报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院级审核须最晚111日点击学院审核通过并完成上报,且须最晚118将学院《初审汇总表》(附1纸质版 + 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上交所在校区资助中心(徐汇:香樟402,奉贤:新大活A108)。

评审及公示

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提出本次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备注

(一)此次未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若后续发现有确属困难的情况,建议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二)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退役士兵,统一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同时享受此项资助。

)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七、附件

2024-2025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学院初审汇总表(样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