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激励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校党委组织部、学工部联合进行“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建党精神的科学内涵,着眼于新时代优秀大学生群体的榜样示范引领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长远发展,聚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在“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四个方面的实际内容、问题和方法,坚持调查研究与工作推进同步,理性思考和实践操作同步,通过课题研究,提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的工作实效。
二、项目类别、申报和资助
1.项目类别:
申报立项的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注重创新性和实用性。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申报对象:
2021级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
3.申报要求:
(1)每个课题申报者和参与者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每个课题参与者2-3人,课题主申报人必须承担申报项目60%以上的研究工作。
(2)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学术调研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立项申报范围之列。
(3)每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只能担任1个课题的主申报人。
(4)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
4.资助金额:
全校立项20项,根据最终递交的项目成果评选出:
(1)重点项目。重点课题不多于10项,资助金额2000元/项。
(2)一般项目。一般课题不多于10项,资助金额1000元/项。
三、立项程序
1.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请人确定申报项目并填写《2021级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领航计划”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各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11月9日12:00前将纸质版交至香樟苑410室或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hbshnu@126.com,邮件名称为:学院+2021级导生科研项目申报书。
2.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对申报作品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结题时间为2022年5月;中期考核时间为2022年1月。
附件1:2021级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领航计划”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级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领航计划”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3:2021级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领航计划”科研项目申报课题指南.doc
联系 人:潘梦琳
联系电话:64322699/57122678
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