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激励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朋辈育人,促进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构建一支高效、卓越的“导生队伍”榜样示范群体,现组织开展“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聚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在“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简称“四导”)四个方面的实际工作、问题和方法,着眼于新时代大学生群体的榜样示范引领教育,坚持调查研究与工作推进同步、理性思考和实践操作同步,通过项目实践,提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的工作实效。项目参考方向如下:
1.立足学院的学生工作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探索学院特色导生工作项目;
2.符合学生需求的“四导”模式实践研究;
3.大学生思想动态排摸、青年特点研究。
二、申报类别与对象
1.项目类别:
申报立项的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注重创新性和实用性。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2.参与对象:
学院辅导员、2024级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项目负责人应为学院辅导员。
三、立项程序
1.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请人确定申报项目并填写《2024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领航计划”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各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10月18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及盖章扫描版PDF发送至邮箱szhbshnu@126.com。邮件名称为:学院+2024级导生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命名为: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2.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对申报作品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验收时间为2025年10月。学工部将进行结项审核,从育人导向鲜明、品牌效应显著、运行模式健全等方面对项目评估,并择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项目管理
1.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书设定的预期目标执行项目实施,明确团队职能分工,收集整理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充分展示项目的实施进展及成果。
2.各学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朋辈育人的积极作用。对于可推广的项目成果,应精心策划实施,并通过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广泛宣传,扩大项目的影响力及认知度。
3.注重理论研究,同时积累实践成果。结项须提交规范的结项报告1篇、工作案例1篇,及活动记录资料整合版文档,展现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思政育人价值。
附件1:2024级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领航计划”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2024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导生“领航计划”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