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申请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第一批)
已通过2024-2025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以9月29日学工系统中校级审核通过为准);
二、资助标准
第一档:针对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750元;
第二档:针对困难等级为“比较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500元;
第三档:针对困难等级为“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25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本学年经我校认定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七)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申请受理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的申请和评审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
各学院组织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自主申请。2024年9月26日至10月7日,申请学生须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学工一体化系统(https://xgxt.shnu.edu.cn/),在“学生事务大厅”界面选择“国家助学金”——“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进行在线申请。申请完毕后,经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或者学生本人从系统中下载《申请表》。
(二)院级审核及上报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院级审核,须最晚于10月9日点击学院审核通过并完成上报,且须最晚于10月12日将学院《初审汇总表》纸质版+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上交所在校区资助中心(徐汇:香樟苑402,奉贤:新大活A108)。
五、校级评审及公示
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提出本次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备注
(一)9月29日之后通过本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预科)对应申请此项资助的第二批,待认定通过后另行通知。
(二)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退役士兵,统一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同时享受此项资助。
(三)符合此次申请条件的同学中如遇到自愿放弃申请、学籍异动等特殊情况,请学院及时反馈校资助中心。
(四)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七、附件
附件1 2024-2025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第一批)初审汇总表(样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