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2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届我校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相关事宜进行预先通知(实际申请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农村学校”任教;(附件1《上海市乡村学校名单》仅供参考,最终以2024年12月市教委更新版为准);
(二)在2024年9月正式入职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须于2024年毕业当年入职且至2025年4月任职满半年;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期至少达3年;
(五)在校期间未享受过免除学费政策(如:已享受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学生不得申请此项资助);
(六)区教育局委培生不在此项资助范围。
此外,往年若有符合此项资助申请条件(满足:毕业当年入职且入职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至少签约3年等)但未按期申请的,2025年4月也可以申请补报。
二、资格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5年4月
(二)办理流程:申请的具体操作步骤与流程请见附件2《学生办理流程图》;
(三)申请方式:学生须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完成在线申请,具体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见附件3《网上申请操作说明》以及附件5 ~附件9《上传附件范例》。上报后校学生资助部门会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三、提醒事项
(一)2025年4月,学生在接到区教育局或我校正式通知后,请及时按照通知要求申请;
(二)本科生无需向任教学校提供学费收据(此项为研究生要求);
(三)申请学生务必对照附件5 ~附件9《上传附件范例》上传附件;
(四)学生若未在市学生事务中心规定的申请时间范围内提交线上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可于次年补报。
四、学校受理进度查询
本科生线上提交申请后,可扫二维码进“上师大(本科)农村任教受理进度查询”。二维码将在2025年4月的正式通知中发布。
五、《申请表》领取
学校审核完毕且《申请表》“毕业学校审查意见”栏盖章完毕后,会及时联系学生前来学校领取纸质版《申请表》。具体的领取地点、领取时段届时也将在“上师大(本科)农村任教受理进度查询”另行告知。
六、咨询受理
本科毕业生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联系方式:64324942。来电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7:00
附件1 上海市乡村学校名单(仅供参考,最终以2024年12月市教委更新版为准).pdf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