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 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本科生(21级、22级、23级)申请2024-2025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
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每学年申请一次的原则执行,本次申请只对应2024-2025学年,不涵盖后续学年。
二、贷款申请条件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须为贷款对应学年我校认定的困难生,故此次需同时申请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贷款申请时间
即日起——2025年3月31日
四、贷款额度
本科生最高可贷16000元。
五、申请方法
在手机端下载“中国银行”APP。然后,参照附件《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申请操作指南》(2024-2025学年适用)说明进行操作。
六、备注
(一)2024-2025学年,确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得同时申请此项;
(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4级新生将另行通知。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资助中心王老师,电话:64324942(周二、三、五) 或57122423(周一、四)
七、附件
附件 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学生申请操作指南(2024-2025学年适用).pdf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