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我校部分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设备,并对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学生收取一定的租赁费。为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学校将对2018级奉贤校区学生在2018-2019学年申请使用空调,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空调租赁费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8级奉贤校区学生所在寝室在2018-2019学年申请租赁空调,并承担相应租赁费,且已通过2018-2019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补助要求:
1、在校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的;
2、截止2018年10月31日,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如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贷款金额外无欠费的。
三、补助标准:
学校对补助对象分摊寝室空调租赁费后需交纳的费用进行补助,补助2018-2019学年交纳金额的50%。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在11月7日前,如实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寝室空调租赁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学校审核:11月7日(周三)和11月14日(周三)下午12:30--16:00,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学生本人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
(2)《上海师范大学寝室空调租赁费补助申请表》;
(3)《空调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空调租赁费交纳收据原件和复印件(上海锦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盖章有效);
到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33室(爱心家园),交学校进行审核。
注:截至2018年10月31日,仍拖欠学杂费的学生,须出示财务处缴清学杂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
五、补助发放:
学生工作部(处)将逐一审核学生的补助申请,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补助款将打入学生银行卡。若在发放补助后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将收回补助款并根据有关政策取消当事人的资助资格。
联系人:柏老师、阿不都沙拉木老师
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寝室空调租赁费补助申请表(奉贤校区).doc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