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关于申报上海师范大学艺术通识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仰乔 胡发布时间:2018-06-11浏览次数:593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全面开展我校非艺术专业学生艺术团建设工作,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度,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走近艺术、享受艺术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发挥艺术教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立德树人的作用。经校学生艺术中心与教务处协商决定,依托我校专业艺术学院师资优势在全校非艺术专业学生中开展“艺术通识课程”。本课程旨通过选修课程形式,为具有艺术特长、爱好艺术的学生搭建学习平台,使学生在艺术通识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得到全面发展,同时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形成有规模的学生艺术团,作为学校非艺术专业学生艺术教育交流与展示的名片。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课程简介

(一)课程将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9月份)正式开课。

(二)课程门类可涉及声乐、器乐、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篆刻、中国传统艺术等多艺术门类。

(三)拟开设课程6门,课程主要以建立“学生艺术团”为目标,具有一定艺术实践课程性质,暂不接受“艺术赏析类”、“艺术理论类”课程申报。

(四)课程对象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

二、申报要求

(一)我校专业艺术学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二)愿意投身非艺术专业学生艺术普及工作;

(三)已开设或组建非艺术专业学生艺术团教师也可申报。

(四)申报教师须接受上课地点在奉贤校区。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教师将《上海师范大学艺术通识课程申报书》于6月2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taoye222@126.com,纸质版经学院敲章后送至西部香樟苑42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陶冶64322032

四、评审方式

校学生艺术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入围教师将由专家针对申报书中课程方案、教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强化通识课程教学。评审结束后将向入围教师发放聘书,课程录入教务系统。

五、考核方式

(一)每学期除学生期末考试外,校学生艺术中心还将对项目课程以专场演出、展览等形式进行成果考核。

(二)课程考核合格学生将获得1学分,可充当任意选修课学分;课程考核合格教师将作为教学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



  

上海师范大学艺术通识课程申报书(2018年度).docx

  

校学生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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