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现将在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推选优秀典型,参加市级遴选,并有机会推荐上报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安排,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院评审工作同步进行。
(二)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中选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其中某一方面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特色鲜明且具有代表性的学生。
(三)1、每个学院推荐1名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奖学金的本科生。
2、每个学院推荐1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
(共推荐2名同学)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介绍
不超过200字(第三人称),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以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事迹正文
不超过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格式要求:标题(黑体,三号,居中),正文(仿宋,小四,行间距1.5倍)
(三)师长点评
不超过200字,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或带班辅导员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同时,注明点评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职称。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10月16日
(二)书面材料:请将《2023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1)、《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2)和个人事迹(参考附件3)的纸质材料交至两校区资助办(奉贤校区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徐汇校区交至香樟苑402)。
(三)电子版材料:请将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本,材料无需盖章)发送至邮箱1257703925@qq.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
【XXX学院+优秀学生典型报送】。
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
附件:
附件1 2023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推荐表.docx
附件2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