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关于毕业班创新实践(实践)课程成绩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阿不都沙拉木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0


一、实施对象

仅针对截至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仍未获得创新实践(实践)课程学分的毕业班本科生。


二、实施时间

2025年3月4日8:00至3月27日11:00


三、认定平台

学习通“创新实践”应用模块


四、实施方案

1.有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的材料但还未申报的: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双创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A和B+,赋分90和85)。

2.无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的:按照“五、补认定标准”的标准进行认定。


五、补认定标准

(一)参加《上海师范大学本科学科竞赛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竞赛目录”)中的比赛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提交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截图,审核通过后成绩为B(统一赋分80)。

 2.获得其他级别奖项:提交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截图,审核通过后成绩为C(统一赋分70)。

(二)参加学科竞赛目录中所列比赛或其对应的校级比赛,但未获得奖项:提供参赛证明,审核通过后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校级及以上立项成功但是未结项:提交立项成功证明,审核通过后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2.院级立项成功并结项:提交院级结项证明,审核通过后成绩为C(统一赋分70)。

3.院级立项但未结项:提交院级立项证明,审核通过后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四)“三大赛”报名

已在“三大赛”官网报名但报名时间不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内、未在“三大赛”指定官网报名但报名参加了校内选拔赛: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三大赛”的官网报名通道: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挑战杯官方网站(https://gaoxiao.tiaozhanbei.net/d591/),截图官网报名记录作为申报材料;2025年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平台为学习通,可截图学习通上的报名记录作为佐证材料。

(五)专创融合论文

阐述所学专业或学科的创新型应用场景(1000字左右)或撰写一份商业计划书(无固定模板),须原创,不可抄袭,抄袭按照考试作弊处理:成绩为D(统一赋分60)。


注意:补认定的同学只需在以上5种方式中选择1方式进行申报。


六、认定流程

学生在学习通“创新实践”应用模块提交申请——双创学院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成绩录入(按教务处规定的毕业班成绩录入时间)。


七、操作指南

请仔细阅读附件2(操作指南)和附件3(材料示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未按照填报要求填写可能会影响审核进度和成绩判定。


特别提示:在学习通中填报时,有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材料的同学,“申请类别”按照实际申请材料的类型选择,不要选择“毕业班补认定”选项,否则会影响成绩判定;无符合《认定通知》(附件1)中认定标准材料的同学,“申请类别”务必选择“毕业班补认定”。



八、联系方式

   电话:021-54565910


附件1:创新实践(实践)课程学分认定通知.pdf

附件2:学习通操作指南(学生端).pdf

附件3:提交材料示例.pdf



双创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