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关于申报“第五届上海师范大学辅导员十佳创新工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杨茹婷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158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上海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整体水平,组织开展“第五届上海师范大学辅导员十佳创新工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成立上海师范大学“辅导员十佳创新工作项目”评选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已初步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凸显时代特征和学院特色。

2.项目要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项目要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三、评选对象和程序  

1.评选对象:所有专职辅导员均可申报;

2.评选时间:20229-10月;

3.申报阶段:根据评选条件,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上报项目材料(见附件1)。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21010日(周一)16:00前发送至szhbshnu@126.com,纸质版交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10室;

4.项目评审: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第五届辅导员十佳创新项目”推荐名单;

5.公示阶段:经公示一周,最终产生“第五届辅导员十佳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四、结项要求

1.项目以2年为建设周期。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项目成熟后,优先推荐申报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培育项目。

2.项目负责人在建设期内按时完成研究工作,并递交《结项报告》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等。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十佳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学院辅导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


联 系 人:潘梦琳

联系电话:021-64322699


附件1:第五届上海师范大学“辅导员十佳创新工作项目”申报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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