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遇见·照见 | 家校合作解难题,医教协同度危机

发布者:杨茹婷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84


   1128日,由上海市教委德育处立项支持、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指导管理、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承办的“遇见·照见”上海高校心理危机案例督导/研讨系列活动第三场——《家校合作解难题,医教协同度危机》专题线上如期举行。本次活动由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和东华大学联袂举办,特邀清华大学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主任李焰教授、中南大学唐海波教授、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主任李正云教授、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心主任茅峥嵘、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凡、上海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杨颎和东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曹宁宁、上海理工大学理学院辅导员崔晚词出席,上海近20所高校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专兼职心理老师等参加,上海师大心理中心主任吴燕霞主持。

活动伊始,上海理工大学兼职咨询师张文梅报告了一例因应激事件而产生强烈自杀冲动的心理危机案例,详细介绍了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危机干预过程。茅峥嵘主任从精神科医生的角度补充诊断过程、结果和学生服药情况。杨颎、李凡和崔晚词详细介绍了学院同家长的艰难工作历程,最终在学院、心理中心、家长、学生多方会谈后达成一致目标,共同携手为学生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本次研讨邀请到家长代表从父母视角出发,真实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诉求,提醒学生工作者看见家长面对子女危机情况时困惑、无助等复杂情绪,以及开展家校沟通的工作空间。继而,各位专家展开研讨,从不同视角出发,分享宝贵建议。

唐海波教授结合案例解答学生何种情况下应该休学与复学的议题。他强调,对存在自杀风险的同学,校方应坚持保密例外原则,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风险;对自杀风险高的学生,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5条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决定。”因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原因休学的学生,需经专科医生评估,如处于发作期,还应以药物或住院治疗为主;即使处于缓解期,复学后心理中心、学院等各方需重点关注学生状态,定期与学生及监护人交流。

李焰教授高度肯定学校各方人员危机干预工作的规范性与专业性,对危机干预中的艰难深表理解,为学院及心理中心推动家校协同的成效点赞。李焰指出,自杀危机是全球性难题,校方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危机干预工作也是亲子博弈的过程,我们需关注学生和家长的感受,致力于促成亲子间的合作而非管理、和解而非对立、支持而非推责的关系。各方专家专业、细致的答复,帮助老师们在危机疑难案例面前厘清思路,工作更有底气,进一步提升危机干预工作的胜任力。

遇见危转机,照见即微光。每个案例都从相遇开始,遇见带来机会,在共同联动的过程中,用多方的星星之火,成为学生至暗时刻的燎原之光,照亮心灵,驱走黑暗,迎来转机。“遇见·照见”上海高校心理危机案例督导/研讨系列活动是继上学期“听见·看见”之后,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更加专业、科学、及时、有效地做好危机干预中的多方协同联动,围绕危机干预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邀请高校、医疗、法学、公安等多系统专家进行督导或研讨,上海市高校同仁参与,每月开展一场,共四个专题,以搭建学习、交流与经验借鉴的平台,提升高校心理危机应对的效能。

供稿: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上海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东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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