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招募2019年“我为资助代言”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者:仰乔 胡发布时间:2019-05-30浏览次数:374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实施《上海市学生资助管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我为资助代言”上海高校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鼓励广大高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受助学生利用暑假回家乡回母校,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大手牵小手,有效搭建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和大学学段之间的资助衔接,促进高校学生资助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者。

三、活动计划

(1)招募培训阶段 (20196月)

5月底发布通知,各学院及时将活动通知本学院相关学生,招募并推荐,组织学生填写《2019年“我为资助代言”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并由学院统一填写《2019年“我为资助代言”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附件2),于65日(周三)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xin2128@163.com,文件名标注学院,如:对外-2019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并将学院汇总的推荐表纸质材料,交至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香樟苑405室,奉贤-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6月中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进行选拔,系统培训宣传内容,并建立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库。

(2)宣传实施阶段 (20187月至9月初)

7-8月份,学校安排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们返乡回母校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或家访活动,学校将根据工作日程安排给予50-500元不等的路费(参照返乡路费补助)及伙食补贴;学生可因地制宜,结合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例如:

l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l回到家乡、回到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l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3)总结评选阶段 (20189月中旬至10)

9月份,学校汇总各宣传大使开展工作的总结、照片视频等素材,开展校“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评选;10月召开2019年暑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总结会;并推荐参加“上海高校十佳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 6432494257122423

  

附件:

附件一:2019年“我为资助代言”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docx

附件二:2019年“我为资助代言”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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