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本学期申请2023-2024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者:阿不都沙拉木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次数:566


依据应贷尽贷、应助尽助的原则我校本学期继续开放并受理2023-2024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通过2023年秋季困难认定且学年尚未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

(二)申2024年春季困难认定且学年尚未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

(三)2023年秋季已申请本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但贷款合同金额未达16000元的,此次可以申请提高金额。

贷款周期

本次申请对应的贷款周期仅针对2023-2024学年,不涵盖后续学年

三、贷款金额

本科生本学年最高可申16000的贷款金额。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31日(331日中国银行线上申请系统自动关闭

、申请方法

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学生在线申请的方式,请学生在手机端下载“中国银行”APP。然后,参照附件1《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申请操作指南》说明进行操作。学生提交申请后,校学生资助中心将于4月初集中进行本次校园地贷款申请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进行贷款放款。

六、备注

(一)已申请并获得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得再申请此项;

(二)本学年尚未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如已缴清本学年学费,此次仍可申请校园地贷款,作为本学年的生活费。

(三)申请2024年春季困难认定的贷款申请人,若其后续未通过春季认定,贷款受理则中止。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资助中心王老师,电话:64324942(周二、三、五) 或57122423(周一、四)


附件:附件1 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学生申请操作指南.pdf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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